晋江项目经理索要40多万回扣 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晋江新闻网

晋江新闻网5月29日讯 项目经理向施工方索要40多万元回扣,并认为这是商业“潜规则”。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获悉,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邹某近日被批捕。

警方调查,厦门某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聘请的项目经理邹某,在负责晋江某广场商业及住宅景观工程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条件向施工方吴某索要回扣425250元人民币,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5日,经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晋江市公安局对邹某执行逮捕。

邹某落网后称,他认为这只是一种行业的潜规则,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在民警的耐心解释下,邹某后悔莫及,承认了因为法律知识欠缺及一时的贪念,利用公司给予的权力,向施工方索要回扣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很多行业里或多或少都存在所谓的“吃回扣”潜规则,但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从业人员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企业收受贿赂一样是违法的,希望从业人员洁身自好。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朱运培 陈礼斌)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