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港湾计划”,更好地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泉州市将围绕“人才分类评价改革”专项行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加大高层次人才职称直聘工作力度。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职称直聘暂行规定》的对象,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特殊方式进行评聘。值得一提的是,获得我市第三层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中高级职称的评审和聘任。其中: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前2位发明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人选,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为深化泉台人才交流合作,我市还将完善在泉台湾地区居民职称评审政策。重点探索创新在泉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确保在专业技术考试、职称申报方面与本地人员享有平等待遇,推动在泉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多渠道参加评审,努力促进两岸人才交流合作。(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潘裕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