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省住建厅、省财政厅日前公布了《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名单》,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凤翔村等131个村庄被列入美丽乡村建设“千村整治”村庄名单、洛江区马甲镇炉田村等12个村庄被列入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名单、泉港区南埔镇沙格村等23个村庄被列入美丽乡村备选名单。
根据要求,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要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房整治和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四项工作重点,同步推进村庄房前屋后及杆线整治。其中,农村污水治理要求村庄污水处理覆盖率不小于村庄常住户数的90%;农村垃圾治理要求垃圾桶干湿分离,建立保洁常态化机制;农房整治要求整治半拉子房(裸房),打造一批整治示范户;农村公厕新建改造要求每村至少有1座以上标准水冲式公厕。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组织乡镇逐村制定美丽乡村整治工作方案,方案由县级住建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市住建局备案。市住建局将每季度抽取2—3个县(市、区)对美丽乡村进行抽查,对整治进度严重滞后的村庄,将从“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名单中清出,由其他备选整治村庄递补,并追回“以奖代补”资金,检查结果同年底绩效成绩挂钩。
同时,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可结合实际,向省住建厅推荐拟重点打造的村庄列入省闽台合作建设项目,由省青年建筑师协会帮助协调对接台湾设计团队,提供陪伴式服务。(记者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