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评选绿色商场超市 上榜企业可获奖励10万元

福州新闻网

23日记者从福建省商务厅获悉,福建省将评选绿色商场超市并给予获评的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根据评选办法,绿色商场超市应符合的标准包括:坚持索证制度,销售的可追溯商品比例不低于80%;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高效节能设备、产品的比例不低于10%;建立智能化物流系统;要求供应商不使用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不过度包装;设有绿色环保商品销售专区或专用货架(柜);夏季室温不低于26℃,冬季室温不高于20℃;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数量适宜、出入方便,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机动车停车场逐步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提供可降解的环保包装物;设置回收箱、回收机或回收柜台,向消费者回收废电池、废灯管、废塑料瓶、废旧衣物;分类收集固体废弃物;设有第三卫生间,能够满足母婴、残疾人、儿童等群体如厕需求;厕所有相关配套设备和清洁用品,增加厕纸、洗手液、烘干机等卫生用品和设备供给等。(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谢充灵)

[责任编辑:黄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