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的新闻报道了晋江陈埭的市民张女士,带着七个多月大的男婴去一家母婴店游泳,结果发生溺水的事情。事情已经过去几天了,孩子的情况如何?来看记者的追踪报道。
5月17日晚上7点多,张女士带着七个多月大的儿子到位于晋江洋埭七一中路的123母婴生活馆游泳。宝宝下水后,张女士到母婴店的大厅买奶粉,并嘱咐工作人员帮忙照看小孩。没想到,张女士离开不到两分钟,工作人员就因身体不适中途离开,而张女士的宝宝却突然栽入水中,溺水时间长达46秒。随后宝宝被抱起来,并送往泉州市第一医院抢救。
上午,记者再次联系张女士,她表示,因宝宝溺水时有呛入游泳池的水,感染到水里的细菌,造成肺炎和胃炎,并一度引起发烧。新闻播出后,事发的123母婴生活馆也给他们送去3万元慰问金。在涉事的这家母婴店内的墙上,悬挂着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三个服务员的高级育婴师证。不过,记者并没有看到卫生许可证,而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也没有包含婴儿游泳、抚触服务等项目。对此,陈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表示,新闻播出后第二天,他们就到现场核实调查,123母婴生活馆属于无证非法经营,但根据“谁许可、谁处罚”的原则,他们也无权处罚。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他们主要负责大型游泳馆、桑拿室等场所水质监测、空气流通等安全设施检查,但并不包含母婴游泳服务。晋江市文体新局有关人员也称,“不许可不办证不监管”。晋江安监部门则表示,他们对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企业,有综合监管责任,但并不是直接主管部门。
律师表示,家长在找母婴店购买游泳卡时,就已经和母婴店形成了合同关系。婴儿游泳是一项高危活动,母婴店提供婴儿游泳的服务,更要提供保证婴儿游泳的安全措施和安全保障。
提醒大家,婴儿游泳时,家长和工作人员应时刻照看,一点都不能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