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2018年申报工作启动

泉州晚报

近日,泉州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启动2018年泉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的主体为符合《泉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暂行规定》认定标准的现代物流集聚区、电子商务集聚区、文化创意产业园、金融服务集聚区、现代专业交易市场、信息服务集聚区、旅游休闲集聚区、综合性服务集聚区等8种类型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同时,必须是在泉州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并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服务业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服务业集聚区。通过最终认定的“泉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将被授予荣誉牌匾并获得一定资金扶持。

特别要注意的是,运营企业或法人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集聚区不得申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提醒,申报单位应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发改、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以及关联企业等形式重复申报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通报,列入市信用信息系统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政府扶持项目和申请财政扶持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追回骗取的资金。(记者陈林森 通讯员陈伟玲)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