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泉州市相关文件精神,日前,我市印发《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对98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措施,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试点期限为2018年4月21日至2018年12月21日。
据了解,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此次“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省、市、县三级共98项行政许可事项,改革方式包括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严格市场准入等5种,力图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改革审批模式和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