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第四届南安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评办)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据悉,南安市市长质量奖是南安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南安经济领域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5家。对于获奖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并允许企业在宣传活动中提及市长质量奖荣誉,但必须注明获奖时间。
“评选目的就是引导企业引入卓越绩效的国际先进管理模式。”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南安作为福建首个设立“质量奖”的县级市,目前已完成三届评选,参评的全部是制造业,共有14家企业获奖,今年首次将服务业企业纳入参评范围。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南安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设立总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的企业;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已获各级政府质量奖的不再参评);主导产品或服务质量优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制造业申报主体在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3年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3年内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各项节能减排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值和税收居全市内同行业前列(上年度产值3亿元以上且纳税1000万元以上);连续3年无较大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依法纳税,3年内无税收违法行为发生。(记者 陈江涛 通讯员 郑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