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布实施农村金融服务三年行动方案

泉州晚报

我市发布实施农村金融服务三年行动方案

每年新增百亿元支持乡村振兴

核心提示

日前,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印发了《泉州市实施农村金融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力争至2020年,支持乡村振兴的人民币信贷规模每年新增100亿元以上,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余额年均增长30%以上,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新增涉农上市企业2家以上、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涉农企业10家以上,新增涉农发债融资50亿元以上,基本建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服务框架和工作体系。□记者 王宇 通讯员 林艳旭

延伸农村金融服务网络

根据《方案》,泉州市将推进涉农金融机构改革,推动泉州农商银行增资扩股,稳妥推进农信社改制农商银行工作,争取晋江农商行、石狮农商行启动IPO进程。引导大型银行向乡镇延伸服务网点,鼓励股份制银行到县级设立分支机构,加快营销协作、多媒体终端等智能设备布设。

《方案》提出,把农村信用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持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力争至2018年末创建信用乡(镇)35个、信用村80个以上、信用户30万户以上。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信用建档,力争每年新增农户建档户数6万户以上,新增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建档户100户以上。

《方案》还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农村信贷产品,在晋江开展集体产权股份担保融资试点,开展以“农e贷”、普惠金融卡为主要载体的整村推进批量授信活动。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推广海产养殖风灾指数保险。全面推广农房叠加保险,推行农村公路财产综合保险。将全市水稻保险保额提升到600元/亩。

拓宽三农融资渠道

为扩大三农信贷覆盖面,《方案》提出,力争每年涉农金融机构每个县级分支机构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贷户”10户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年均增长20%以上。同时,降低乡村金融服务收费,服务乡村振兴的收费3年减免50项以上,让利5亿元以上。

在未来三年内,我市将促进三农直接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融资,鼓励涉农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支持涉农企业发行各类直接融资工具,探索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涉农资产证券化产品。引导市城建国投公司将7亿元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以委托贷款形式重点支持涉农企业发展。

推动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发起设立专项涉农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自行发起或与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发起设立涉农产业引导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农企、农户利用农产品期货锁定经营风险。依托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深入开展林权、海域使用权等涉农领域业务。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加大涉农贷款投入。

鼓励金融机构涉农增贷

《方案》提出奖励涉农贷款增量,对涉农融资性担保给予财政支持。对年度涉农贷款增长占各项贷款增量40%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10万元。对为农村地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且年收费率在2.5%以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相对于2.5%的收费标准,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50%补助;按年度内为农村地区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的日均担保责任余额的8‰给予补助,充实风险准备金。

对A股、H股上市涉农企业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境外上市涉农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新三板”或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涉农企业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对于投资我市非上市涉农企业总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由受益财政按被投资企业当年获得股权投资总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

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发挥农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作用,对经分类已认定为损失类贷款的,由政府和受偿银行按5∶5比例对贷款本金承担补偿金。以县(市、区)为单位风险贷款承担额最高不超过辖内风险金总额。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