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区推行新举措 闯红灯发朋友圈集赞认错可免罚

泉州晚报

晋江市区今起推行新举措,并将现场开展行人闯红灯专项整治

泉州网5月7日讯(记者 傅恒 吴水保 文\图)“过路口请按灯行走,按道通行,遵守交规,安全出行,从我做起。帮忙点10个赞,急,在线等。”今天,在朋友圈,你可能会被这特殊的“集赞”刷屏。这是晋江交警试行的新举措,行人闯红灯后在朋友圈发交通提醒,集10个赞“长记性”可免罚款。

行人闯红灯,晋江市区开罚,违反者先行教育并罚款10元;骑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罚款20元。5月3日,晋江交警大队一中队开展专项整治,一小时里,共有20名群众因闯红灯各被处罚款10元。记者从晋江交警大队了解到,“发朋友圈集赞免处罚”这一新举措,今天起将在晋江市区尝试推行,当日还将现场开展行人闯红灯专项整治行动。

闯红灯的行人接受处罚 (晋交宣)

闯红灯的行人接受处罚 (晋交宣)

新举措:

“处罚行人闯红灯,罚10元和发朋友圈集10个赞,目的都是为了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该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晋江市区14个路口投用“行人过街语音提示系统”,以及部署大量警力开展专项整治,目的都是立足于教育,希望广大市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确实自觉地为自己的安全着想,同时能做到有无交警在路口、有无专项整治时,都能自觉遵守交规。当前,刷朋友圈是很多人的生活组成,闯红灯者通过集赞,能让自己“长记性”,并启发传递给朋友们,大家共同遵守交通规则。

今天起,在晋江市区,行人闯红灯被交警部门抓获,处罚上有两种选择:一是直接罚款,交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罚款10元,单上录入违法者身份证号,需在15天内持罚单到工商银行窗口缴费,或通过网上银行、APP“交管12123”缴交;二是发朋友圈集赞,违反者将“过路口请按灯行走,按道通行,遵守交规,安全出行,从我做起。”等相关信息发至朋友圈,集10个赞“长记性”(违反者需关注“晋江交警”微信公号,并将截图发至后台),交警放行。

行人闯红灯后在朋友圈集赞(网图)

行人闯红灯后在朋友圈集赞(网图)

记者从晋江交警大队还了解到,晋江市区大剧院路口和实验中学路口,将增设行人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届时,可实现对行人违法行为进行视频采集并曝光。接下来,该大队将尽快对“车辆行经斑马线未礼让行人抓拍系统”进行调试,争取早日投入使用。这意味着,届时,小车在斑马线未礼让行人的,将有电子警察抓怕。

市民:支持创新执法 集赞方式可改良

“这个方法很创新,很好。”市民许女士得知行人闯红灯要发朋友圈集赞这种新式的处理办法,表示赞同。许女士告诉记者,开车的时候最怕突然闯红灯的人,万一精力不集中,后果真是不堪设想,所以,整治行人闯红灯很有必要,而且要让他们记忆深刻。许女士建议说,发朋友圈的内容可以以第一人称的形式,表示自己因闯红灯被查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自己的朋友都要遵守交通法规,这样教育意义会更大。

市民陈先生则认为,交警手下留情了。一些微信好友多的人,集到10个赞是很容易的事,之后把朋友圈删了,这样效果也不会很好。陈先生建议,点赞次数可以适当提高,让闯红灯的人印象更为深刻点。

庄女士则认为,行人闯红灯,最主要是靠自律,查处只是一个小的手段,而且处罚不高,违法成本较低。现如今,在闯红灯的人群中,有不少老年人,而在老人中,有的连微信都没有,更别说发朋友圈了,所以,创新的处罚形式是好,但还是要从根本上进行提醒教育,让大家自觉遵守。

网友声音

为执法支招 为创意点赞

@不瘦不改名:10个(赞)太少!而且内容太简单,应该让闯红灯的人顺便编辑内容说明自己闯红灯了,让朋友圈的人都知道,这样教育意义才更大。

@Mr.蘇:只要能让更多的市民知晓、自觉遵守、提高城市文明形象的都是好的创意。

@杨红宾:抓到闯红灯的人不用处罚,也不用集赞,就让当事人在现场抓下一个闯红灯的人,抓到下一个就可以走,让他们长点记性。

@ru:求整治远光灯。

@防卫心态:至少要集36个(赞)才可放人。

他山之石

这些新招专治行人闯红灯

北京:2013年4月,北京市对行人闯红灯现象开罚,其中,对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对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近日,北京通州交通支队首个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警示设施投入使用,这一新设施会把闯红灯行人的图像抓拍下来,即时显示在路口的大屏幕上。

广州:日前,广州番禺交警针对行人闯红灯使出新招,闯红灯者被拦下后,坐到指定位置看交通警示教育片,如果赶时间可以把自己闯红灯的行为和呼吁遵守交规的内容发到朋友圈,集满20个赞或将该朋友圈内容转发到10个微信群即可放行。

湖北:近日,湖北黄石大冶市街头出现了一个防闯红灯“神器”,有语音提醒,能自动抓拍,还能对闯红灯者喷水。红灯亮起时,如果有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时,提示喷雾就会射出水雾,阻止行人,系统还会发出“请遵守交通规则”“请不要闯红灯”等提示音。

江苏:日前,连云港东海县交警大队开展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此次行动要求违法当事人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发到微信朋友圈曝光,待集满20个赞后,方可免予处罚,或者选择缴纳罚款、抄写交通条例等处理方式。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