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间,4名男子携带枪支到野外打鸟,猎杀了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南海民警快速反应,将他们抓获归案。目前,其中一名男子谭某贤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被刑事拘留。
4月30日14时50分,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官窑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官窑凤岗村对面的小树林传来枪声,怀疑有人用枪打鸟。
沙圃社区民警中队迅速派员到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截停了一辆粤Y牌照的蓝色可疑小汽车。经搜查,民警在该车内查获到3只已死亡的灰色夜鹭及霰弹枪弹壳一枚。随后,民警将司机林某洪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被猎杀的夜鹭
经审,林某洪供述了事情经过:其当天中午与另外2名伙伴,到位于狮山镇狮西谭南村谭某贤家中作客,饭后谭某贤提议到野外打几只鸟,于是4人便一同前往。
4月30日18时许,民警根据线索到嫌疑人谭某贤家中搜查,结果在其家中和一辆无牌农用车上发现一批疑似枪支弹药配件及一支改装过的射钉枪。
当天20时许,民警通过摸排,在狮西谭南村抓获嫌疑人何某恩和高某宏。23时许,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谭某贤最终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谭某贤交代:其当天下午拿着自己的散弹枪,驾驶粤Y牌照的蓝色小汽车载着林某洪、何某恩、高某宏到西南涌岸边的树林打野鸟。约1小时后,谭某贤一人开枪猎得三只灰色夜鹭。
正当4人兴高采烈拿着“战利品”准备回家时,先上车的林某洪便被快速出击的民警抓获,其余3人因害怕便逃离现场,谭某贤将散弹枪藏在附近的草丛中。
杀鸟类的枪支
5月1日中午,根据谭某贤的供述,民警在狮山镇官窑凤岗旧榕树头村附近的草丛里起获当日用于打鸟的散弹枪。
目前,嫌疑人谭某贤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余3人已释放,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多d:吃野生动物不进补,还可能违法
事实上,野生动物体内很可能会有一些寄生虫,或不明来源的病毒。吃“野味”不但不进补,甚至可能是违法犯罪行为哦!
据调查,佛山全市自然分布的物种主要有虎纹蛙(田鸡)、夜鹭(夜游鹤)、苍鹭(灰鹤)、小白鹭、黑水鸡、相思鸟、白鼻狸、水律蛇、眼镜蛇、八哥、山斑鸠、珠颈斑鸠等省重点和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虎纹蛙(田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夜鹭(夜游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苍鹭(灰鹤)(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