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片《米花之味》团队被爆抄袭
本报讯(记者 袁云儿)4月26日晚,电影众筹放映平台大象点映的创始人吴飞跃,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题为《致〈米花之味〉团队:请不要打着文艺的幌子,干盗窃的勾当》的文章,直指正在上映的电影《米花之味》借着合作的名义,拿走大象点映的商业计划书,全盘抄袭了他们的产品和模式,“很多文案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改动”。
《米花之味》由鹏飞执导,是一部讲述留守儿童题材的文艺片,该片上周五上映后,赢得了评论界和观众的一致好评。大象点映是一家专门致力于文艺片和纪录片发行的平台,其模式主要是由观众主动发起众筹点映。吴飞跃的文章称,去年9月,鹏飞找到大象点映,提出双方可以就《米花之味》开展合作,结果今年3月底,吴飞跃突然得知该片已经定档,合作不了了之,而在此过程中该片投资人拿走了大象点映的商业计划书。该片上映后,吴飞跃在一个名为“彩虹看电影”的公众号上发现了和大象点映“雷同”的界面、文案,《米花之味》就是“彩虹看电影”上主推的影片。
吴飞跃文章中晒出了大象点映和“彩虹看电影”各自推广计划的数张截图对比。随后,吴飞跃就此事联系鹏飞,但鹏飞表示对此毫不知情,并称自己与“彩虹看电影”所属公司的法人并不认识。然而,吴飞跃通过“天眼查”后发现,该法人名下的一家公司也是《米花之味》的投资方之一,而且鹏飞也是这家公司的股东。
目前,《米花之味》片方及导演鹏飞还未就此事做出回应。记者曾电话联系鹏飞,但其手机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据知情人透露,该片团队将于今天晚些时候就此事做正式回应,内容包括“大象点映所说不完全真实”。
记者联系到大象点映创始人吴飞跃,他透露这篇文章早在上周三便已写完,但考虑到《米花之味》的上映,不希望因此事影响该片的正常排片,便一直等到该片上映将近1周、排片量低至0.2%以下了才发布文章。吴飞跃坦言,单就影片而言,《米花之味》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发布这篇文章实在是因为不吐不快。不论是创业者还是创作者,做出好的产品和作品都非常不容易,可以欢迎良性的竞争,但难以容忍这些无底线的抄袭。有关抄袭、剽窃的案例这些年见到的实在太多了,有的人可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但我们对这种带着欺骗性质的恶意抄袭实在不能忍、也不该忍。”不过,他也表示,从法律上认定抄袭标准和程序比较复杂,需要投入的精力和维权成本也比较高,大象点映暂时还没有打算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