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区扶持重点企业发展 技术创新最高补助百万

泉州晚报

昨日,泉州市丰泽区召开2018年企业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丰泽区关于扶持重点企业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重点企业的确认条件、确认程序,以及政府服务和财政支持等扶持措施。另外,会上还表彰了丰泽区130家2017年度纳税大户和自营出口创汇大户,宣布165家2018年度区级重点企业名单,并通报第四届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

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 可获100万元补助

丰泽区鼓励重点企业加快科技兴企步伐,其科技进步项目优先享受《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的相关优惠政策。

据了解,丰泽区将每年确定一批技改重点企业,对已获国家或省品牌的企业,以及省、市重点企业优先列入市、区两级年度技改计划。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由区政府从扶持企业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和3万元补助。

参与标准化起草或者修订 有望获20万元奖励

企业年度纳税超100万元,在享受市级补助基础上,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的,丰泽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排名在前8位)、行业标准(排名在前5位)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对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的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荣获“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或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1.5万元、0.5万元。

对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重点企业争创名牌 最高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丰泽区将对企业年度纳税超100万元,初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企业年度纳税超50万元的,初次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出口免验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企业获评福建省质量奖、泉州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企业年度纳税超20万元,初次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省级著名商标、“福建老字号”或省级以上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同一年度获不同级别品牌的企业,按其奖金数额最高的一项给予奖励,对获同一级别品牌的企业给予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对列入市名优地产品的企业,在政府采购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安排。■记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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