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致命垃圾坑”式的环境炸弹不能大意
■ 来论
不能只意识到“垃圾围城”问题,却对“垃圾围村”问题视若无睹。
据央视日前曝光,在成都市双流区舟渡村,一百多亩“垃圾沼泽”惊现三区县的交界地带,其下面是一个大坑,当地村民说,一旦掉下去,瞬间就会被淹没,连呼救的时间都没有。
尽管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生效三年多,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已经下发两个多月,可央视披露的许多情形让人惊愕。就舟渡村那百亩“垃圾沼泽”来说,当地村民表示,虽然有害,但有关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村里、区里、市里没有人管。
这么个“环境炸弹”,就那么摆在那无人管,实在太危险:首先,沼泽本来就有危险,该“垃圾沼泽”危险程度则更甚。若有外地人、城里人到当地,或村里小孩不慎,都有可能掉进大坑,迎来致命风险。
其次,除了散发出浓烈的刺鼻气味污染空气质量外,陈年腐烂垃圾还会对当地的水源和土壤造成难以估算的损害,最终治理修复难度和成本巨大。
而没有“绿水青山”,也就谈不上“金山银山”,到头来,这也严重制约当地农村经济发展。
的确,该垃圾大坑处于三不管地带,但若对生态环境问题和生命价值具备应有的重视度,显然不该坐实这问题越积越大。无论是所属行政区域的政府,还是更高层级的主管部门,在这个“环境炸弹”埋得越来越深,已严重影响当地整体环境生态,还可能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背景下,都有必要将相关治理提上日程。
在我看来,为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或许可考虑将这个“致命垃圾坑”作为典型,对类似“环境炸弹”比对排查、尽早治理,避免农村成为生态洼地。
□冯海宁(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