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影视产业频频发力 近期出台的18条举措再添政策红利

海西晨报

因看中厦门美丽的自然景观,《利刃出击》《烈日灼心》《第一次》等影视剧纷纷来此取景。

厦门的影视产业再迎利好。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的通知,推出18条有力政策,大力推动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记者梳理后发现,该规定的18条中,与影视产业有关的政策多达11条,从影视园区建设、影视企业落地和发展及影视后期制作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平台专业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体现厦门市打造“国际化影视城”的战略布局。

实际上,记者走访发现,去年的金砖厦门会晤之后,“金砖红利”逐渐释放,对厦门的影视、旅游产业带来了诸多利好———有上市公司拟在厦门落地影视音乐小镇,也有新的影视文创园区将开启,可谓大动作频频。此次发布的政策利好,必将推动厦门影视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多个影视项目在厦生根

本月初,有厦企背景的当代东方发布公告称,已正式与星空传媒签约,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运营影视音乐小镇,首个项目拟落地厦门。据悉,该项目将推出十大核心产品,包括音乐学校、大剧院、音乐名人堂、音乐主题街区等。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当代东方频频发力影视板块,大动作不断。2016年,该公司发行的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总票房7.86亿元。公司通过该片的票房分账,实现电影收入6579万元。去年,该公司以不超过25.5亿元的价格收购永乐影视100%股权,欲打造全影视产业链。

除了当代东方参与投资的影视音乐小镇,厦门还将再多一个影视文创项目。上周日,特区·1980厦门联发天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举办了“联发·东南天地招商中心启动暨厦门影视文化交流论坛”。

记者了解到,联发·东南天地项目位于湖里老工业园区桥头堡位置,与联发华美空间、联发文创口岸、联发海峡设计隔街相望,占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项目在原东南铝业有限公司厂房旧址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对内部大空间进行设计,凸显工业风格的多样化空间。

据悉,该项目是湖里区发展影视文化产业的一个项目。当前,该区正积极推动海西互联网影视基地的建设,希望能吸引更多优质影视文化产业公司进驻。

厦门有望成为下一个横店

在发力影视文化产业方面,厦门还有更多动作。

去年厦洽会期间,在创客猫与明嘉资本联合主办的“中国影视文化投资论坛”上,思明区“牵手”知名影星黄晓明的明嘉资本,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一起打造厦门影视文化产业链,力争让厦门成为下一个横店。

创客猫创始人卢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创客猫与明嘉资本合作已久,随着明嘉资本的加入以及相关政策的倾斜,厦门影视文化旅游产业将进入“黄金时代”。

在资本运作方面,厦门也在行动。据厦门影视文化产业联盟秘书长周生亮透露,他们在做一个“筑巢引凤计划”,厦门影视文化产业联盟将在厦门环东海域打造一座融合“环球影视技术+东方影视文化”的环东影都,初期将联合多家金融机构募集50亿元的影视地产基金。

而在此之前,“厦门影视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成立。该基金计划用5年的时间,实现100亿元的基金规模。同时,记者还从厦门市思明区获悉,该区成立发展影视文化产业课题组,探索影视产业基地建设、一体化服务平台搭建等路径。

厦企应更有魄力走得更远

众多影视资本及企业相中厦门,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一方面,是厦门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据悉,厦门作为我国的一大沿海城市,不仅经济较为发达,而且具有美丽的自然景观,近几年来都是影视取景拍摄的热门城市,著名的《西游记》《云水谣》《左耳》《烈日灼心》都曾在这里取景。

不过,虽然受欢迎,但厦门的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也存在诸多弊端。“目前,厦门的影视文化产业,普遍存在布局分散、规模偏小、产业链不完善、园区建设滞后、人才不足等问题,还未形成规模化聚集发展的局面。”厦门新佰影业董事长、中国电影家协会两岸电影工作委员会副主席李新柏说,同时,厦门本地的企业魄力也相对较小,对影视感兴趣的多,但敢投资的少,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本土影视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对此,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投资方、完美世界影视董事长兼CEO廉洁建议,未来,厦门不应该只是简单的取景地,电影小镇、文化小镇是很不错的发展方向。“比如几年前北京郊区沿长城做了湖北水镇,现在不少电影电视剧都去那边拍摄。文化影视紧跟城市发展,厦门未来可谓潜力无限”。

北京无限自在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玮杰表示,厦门还应加快人才公寓、公租房等建设,并制定一系列吸引优秀影视文化人才、企业进驻的优惠政策,势必能为影视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助力。

影视人才来厦可获税收奖励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补充规定》,支持影视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以影视拍摄、后期制作为主要业态的综合性产业园区的建设给予补助。对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分别给予200万元或100万元奖励。

同时,鼓励影视产业园区引进和培育优质的、成长性高的影视企业,对园区新引进的厦门市行政辖区外影视企业,5年内给予园区运营商奖励。

支持影视专业人才在厦门设立影视企业或工作室,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8万元(含)以上的个人,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年纳税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期限不超过五年。

鼓励具有行业领先技术水平的影视企业以就业服务为导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学员被录用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位学员2000元给予培训企业补贴。

对在福建省立项备案,且由厦门市影视企业出品、发行的优秀影视作品,给予出品企业奖励。其中,电影公映票房达3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0万元;票房达2亿元(含)至3亿元的,奖励200万元;票房达1亿元(含)至2亿元的,奖励100万元;电视连续剧根据播出平台,最高每集奖励18万元。

对厦门市影视后期制作企业,获得国际、国内重大奖项的,分等次给予制作企业奖励: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等国际大奖的,奖励200万元;获得金鸡奖等其他重大奖项的,奖励100万元。(更多政策内容,可登录厦门市政府官方网站查阅)

(海西晨报 记者 叶子申)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