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办《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为配合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8年4月19日开始启动十二届市委第二轮机动式巡察工作,对海沧区海沧街道、集美区后溪镇开展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机动式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市委两个机动式巡察组已经进驻巡察。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除开通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外,还在每个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存在的如下问题: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三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记者 何无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