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失范 一票否决
不论是陈年旧事,还是新近发生,只要涉及师德问题,总会激起轩然大波。
4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出台史上最严师德规范系列文件——《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教职工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直指师德师风建设,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文件将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与有利益关系的在校学生发生恋爱关系等内容纳入师生关系方面的违规行为。该系列文件还强调,对他人实施性骚扰或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而此前,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在该校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专题会议上强调,将继续完善《北京大学反性骚扰有关规定(建议稿)》,尽快推动制度体系的健全和落实。据悉,北大已建立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及其调查处理机制,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
师德失范事件接连发生,究竟为什么?规范师德,我们还要做哪些?
制度建设层层加码 把师德摆在首位
师德问题从来不是什么新鲜话题。简单梳理,师德失范行为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学术道德失范,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这类失范行为大致源于现有科研评价体系下,教师群体“急功近利”情绪的蔓延。二是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教师薪酬相对其他职业,收入偏低,迫于生计,在商业利益驱动下,教师的兼职兼薪行为成为被动选择。三是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受社会上“钱权交易、权色交易”不良风气影响,个别教师利用自己的学术权力做出有违师德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
最近一段时间,涉及师生关系的敏感事件屡屡曝出,而当师德问题再次引发公众关注时,记者梳理发现,事实上,有关师德建设和规范的制度性安排正在层层加码,越来越严。
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明确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划出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具体包括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内容,并强调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教师职务评审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明确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研究生导师,实行一票否决;3月,教育部等5部门还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强调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作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课程的必修模块。
从一系列文件可以看出,在教师评价和职称评审等关乎教师职业生涯的关键环节,师德位居最重要的位置。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李建强指出,很多高校都加强了师德规范建设力度,比如评优晋升师德一票否决制、科研学术道德规范、教学要求规范等。另外,很多学校成立了教师工作部,主要统筹教师的思想引领和管理服务,在解决教师实际问题过程中加强思想引领和制度规范,统筹推进教书育人实效。
号召多措施少 处置规定没落实
“教育部的要求无疑是刚性的,但关键是怎样落实到位。”李建强指出,“据我观察,多年来各地各校的师德教育一般号召比较多,针对性措施少;他律宣传多,自律强调少。师德毕竟更多属于思想精神范畴,需要有更多内在的道德情操调适作为支撑,单有外在制度规定,不一定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此言不虚。一系列强政、一条条红线似乎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师德失范问题。
“可以说,相关规定很具体,措辞很严厉。然而现实中,相关处置规定并没有落到实处。”媒体人胡印斌曾在本报撰文指出,一方面,有些高校在处理类似丑闻时过度宽纵,往往习惯于遮遮掩掩,不愿公开处理,担心影响学校声誉。而且,有些当事人还有一定的学术地位,顶着各种头衔和光环,学校处理起来有所顾忌。另一方面,学生与教师之间权利不对等,以及社会舆论环境不宽容、不理性的表现,往往让遭受性侵害的学生心存顾忌。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科教战略研究院教师林成华则坦言,师德失范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在于治理体系不完善。“首先,师德失范问题治理没有统一的归口部门。而师德评价考核机制匮乏,缺少统一标准,考核程序较空泛,导致师德建设容易流于形式。此外,学校在教师培养过程中重师能轻师德,重社会层面的‘习惯性道德’、轻个体层面的‘内省性道德’,在教师选聘、考核、晋升等环节中未能把师德为先落到实处。”
更值得警惕的是,教师师德失范的风险成本较低。林成华说,师德失范问题的处置缺乏法律刚性约束,仅有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而目前师德失范信息的不透明,也使得师德失范教师“挪坑”偏容易。
当然,师德失范与社会环境大背景的迅速更迭紧密相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校教师指出,受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个别意志不坚定的教师受到“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钱权交易、权色交易”等不良思想风气的侵蚀,导致了教师自我师德的隐形放弃。同时,在现有教师评价体制下,教师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导致部分教师心理失常、师德异化。
建立师德档案查询制度 完善投诉体系
“双管齐下,改良大环境,建设好小环境。让师德建设不仅成为社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更要确实成为每一个教师的自身修为和内心规约。”李建强认为,这需要我们做好针对性指导,提出分层次、分岗位、分年龄、分任务的要求,在解决教师实际工作问题中加强思想引领。不仅强调外在他律的要求,也要重视内在自律的启迪,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好师德师风问题。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师德问题远比现在已暴露出来的或是媒体关注的更复杂,应该从改革教育评价体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依法治校等多方面入手,合力解决师德建设难题。“当然,也要注重提高教师待遇,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让教师能从心底珍惜、珍爱这份事业。”
林成华则建议建立全国教师师德档案及查询制度,使师德档案切实成为教师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创新师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师德标准,避免用“圣人标准”丈量每个教师的师德水平,使师德考核流于形式。同时,还要推进教师师德问题立法,加大法律刚性推进教师师德实践和自我约束,形成“德法并举”的良好局面。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曾代理过轰动一时的“吴高升师生恋纠纷”。在他看来,加强对学生群体的关注,是当下较为紧迫的事。“要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校作为监管责任主体,应当尽到相应安全警示义务,做好防范和救助工作。提倡学生间互助,对校园性侵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揭露、早制止。”
林成华对此表示赞同。他强调,要完善学生投诉体系,建议教育部设立全国师德师风投诉热线,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对师德师风问题的投诉。学校设立教师师德师风监察办公室,负责受理学生投诉以及教师师德失范问题的调查及处理。
链接
国外大学如何规范师德
美国:对师生恋“零容忍”
1984年,美国哈佛大学率先颁布了禁止教授(包括教授的学生助理)和其直接授课与指导的学生之间有浪漫关系的规定,这是美国高校第一个颁布的师生恋规定。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美国越来越多的大学和学院对师生恋采取“零容忍”政策。其中最为知名的是,加州大学总校于2003年7月出台的规定,禁止大学教师与在读学生,尤其是选修其课程的学生发生任何性关系,教师对学生只负有学术责任。师生恋被禁止,即使双方自愿也不行。这一禁令在加州大学九所分校都有效。如果是未成年学生和老师发生性关系,即便是双方自愿,也是刑事案件,但每个州定罪的情况不同,有的是重罪,有的是轻罪。
日本:在大学设“窗口”给投诉者专业建议
1952年,日本教职员组织就制定了《教师伦理纲领》,纲领中写明,教师要“克制自己过度的欲望,生活有节制”等。在日本的大学里,最常出现的教师违反公德的事情主要是“性骚扰”和“权力骚扰”。由于个别教师的道德败坏往往导致整个大学的名誉受损,所以,日本高校把重点放在防止教师做出不道德的事情上。防止骚扰委员会等机构在大学内设立“商谈窗口”,即任何受到骚扰的学生或是教师都可直接去窗口倾诉、求助,“坐镇”窗口的“商谈员”会给倾诉者专业有效的建议,帮助其躲避不幸。日本各高校和学术机构都很注重自己的声誉,一旦丑闻缠身就意味着信用破产、项目终止或经费减少。有违伦理纲领的教师,或被除名,或主动辞职。
(本报记者 晋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