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泉州晚报

日前,石狮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石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傅海伟违规收送礼品问题。2013年3月至2017年4月期间,傅海伟先后三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共计2700元。此外,傅海伟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石狮市市直交通城建系统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石狮市广播电视台驾驶员蔡江霖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12月31日,蔡江霖驾驶市广播电视台公务用车送记者到市区海采新闻期间,到市区某快递点领取个人快递包裹;2018年1月1日、2月20日,蔡江霖2次驾驶公务用车回家。2018年3月,石狮市广播电视台对蔡江霖予以辞退。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做到廉洁自律。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泉州市委实施办法,严抓严管、落细落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按照“五抓五重”要求,紧盯花样翻新、穿上“隐身衣”躲避监督等“四风”变异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以霹雳手段整治作风积弊,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