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性骚扰可被开除
本报讯(记者 刘婧)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中国人民大学获悉,该校日前印发《中国人民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文件提出,人大教师对他人实施性骚扰或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据悉,此次印发的文件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中国人民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中国人民大学教职工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其中,《中国人民大学教职工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指出,人大教师对他人实施暴力言语威胁、恐吓、威胁他人安全,严重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对他人实施性骚扰或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将成立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师思想工作和组织、科研、人才、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会负责学校师德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宣传教育、检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针对网上反映学校个别教师涉嫌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言行一事,中国人民大学在官网发布声明指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决定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此事件展开核实。关爱学生、培育学生、保护学生是大学的天职。对任何有违师德师风的言行,学校始终态度鲜明、坚决反对,无论涉及什么人都绝不姑息,绝不容忍。学校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