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能源车从事非法营运,受到交通执法部门查处。
手机平台打的是一辆车,来的却是另一辆,您是否有过类似经历?随着《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对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及车主都有了相应的要求,然而,在有些平台上,不合规的网约车仍在继续运营,甚至出现了实际车辆与平台显示车辆不符的情况。
记者从交通执法部门了解到,从去年6月至今,厦门已有1072辆不符合条件的网约车被查处,不仅车主将受到处罚,平台也将受到处罚。
接单车辆与实际来车不符
15日上午9点,交通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出发层巡查时,发现一部车牌号为闽DK3Z28的小轿车形迹可疑。经调查,乘客是通过某平台软件叫车,从中航城到厦门北站。在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乘客端软件的行程界面上车牌号是闽DH3Z28,与实际车辆不符,虽然只相差一个字母,却差之千里。
“如果乘客有贵重的物品遗落在车上,即使有订单界面作为找回物品的证据,可是线上线下车牌不一致,很难作为依据。”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因司机现场无法提供该车的营运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依照程序,制作了相关的法律文书,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目前该车被作为证据登记暂存。
无证从事网约车被查获
4月13日上午,交通执法人员在邮轮中心码头巡查时,发现一辆绿色牌照的新能源车停靠在路边,有两名乘客正从车上下来。
执法人员根据经验判断,该车有从事非法营运的可能,随即上前询问。经核实,这两名乘客通过手机平台叫的网约车,从轮渡客运码头前往邮轮中心码头。该车驾驶员也承认他通过手机平台揽客,且未能提供该车的营运证及其他有效的证明。行驶证显示,该车4月2日才上的牌。
目前该车已被作为证据登记暂存,一经查实,提供服务的该网约车平台公司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1072辆网约车不符合条件
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均于2016年11月颁布实施,交通执法部门已责令各大网络预约车平台公司于2017年5月底前清理平台内不符合网约车条件的车辆,但是仍有部分平台公司置若罔闻。
据悉,自2017年6月起,交通执法部门严查严打不符合条件的网络预约出租车,截至2018年4月13日已有多家平台公司共1072辆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被处罚。(海西晨报 记者 雷妤 通讯员 魏晓红 陈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