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泉港公安分局召开第一季度新闻通气会,回顾了该局今年第一季度取得的工作成效,并举行赃款赃物以及见义勇为人员人身保障补助金的发放仪式。据了解,这是该局去年6月份全省首创将见义勇为纳入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后,发放的第一笔见义勇为人员人身保障补助金。
据介绍,去年8月7日零时许,泉港女子郑某在峰尾镇五里海滩跳海轻生,在沙滩边经营生意的郭顺章,主动向峰尾边防所官兵请缨从侧面下海帮助救人。为了不让郑某发现,他没有携带设备,整个人只露出头部,悄悄地找障碍物遮挡,冒着危险从后方潜游向郑某。他瞅准机会,一把抱住郑某赶紧游向海岸。不料在往回游时,郑某使劲挣扎,已体力透支的他只好双脚踩在海滩上,脚底被海滩里的海砺壳等杂物割破好几处,鲜血直流。他忍着剧痛,最终顺利将郑某营救上岸。经检查,医生发现杂物扎进了郭顺章脚底,连夜进行手术取出。
去年10月25日,泉港公安分局经调查核实,确认郭顺章勇救跳海轻生女子为见义勇为行为。该局还启动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奖励他1万元。
据了解,2017年6月1日,泉港区委区政府投入200万元资金推行“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通过“政府买单,群众免费得实惠”模式,为该区每户常住居民户办理治安综合保险。群众遭窃贼或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通过拨打110报警,或拨打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将依据受损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款的支付。该保险运行以来,获得补助的群众共355户,总计补助金额548150.9元。
据了解,从今年6月1日起,泉港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将增加对电信诈骗受害群体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救助责任两个保险范围,目前,正在办理招投标程序。(记者吴志明 通讯员庄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