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进了私人账户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了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正视问题,回避矛盾,这样哪能有进步?”近日,江西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长胡彦斌第三次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王凯(化名)进行回访教育,他语重心长地说,“听分管领导反映,你近期工作表现不错,希望你继续保持这份工作热情……”
王凯之所以被处分是因其将30万元公款存入个人账户多年,并将其中的9.9万元分两次提取办理整存整取业务,从中获取利息归为己有,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
2016年8月,驻省财政厅纪检组收到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综合派驻监督单位)有关问题线索,王凯的问题线索就是其中之一。
对此,驻省财政厅纪检组高度重视,立即将有关情况向省财政厅党组和省纪委相关室作了汇报。省财政厅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务必查清事实,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省纪委在执纪审查力量上全力给予支持、业务上全程指导。
驻省财政厅纪检组迅速成立了调查组,并从厅相关处室抽调2名业务骨干配合调查。
经过调阅银行流水、查阅会计账簿、走访相关人员,初核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王凯违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2007年初,王凯根据时任开发办领导交代,到办属二级单位A中心支取50万元,违规处理该办不好开支的相关费用,并将该笔钱存入王凯私人账户。
“其中的20万元,他们通过其他方式做了入账处理,余下的30万元王凯仍放在个人账户上。”调查组组长简根平说,2011年6月和2014年1月,王凯从中分别提取6万元、3.9万元办理整存整取业务,违规获得利息8000余元。
调查还发现,2015年5月,省国资委通知要求A中心办理资产清理移交事宜,王凯主动将30万元交回中心财务。省委第三巡视组进驻后,在强大的震慑作用下,王凯又将非法获得的利息收入退回A中心账户。
根据调查结果,2017年3月,经省财政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王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副调研员降为主任科员并调离财务岗位。
与此同时,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充分利用王凯案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此外,驻省财政厅纪检组还针对省农发办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的同时,督促该单位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开展大范围人员轮岗,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纪律处分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目的。为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制定了《关于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每季度对像王凯这样受到纪律处分的同志进行回访教育,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工作作风等,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吴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