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清明小长假租女朋友一起回家 男子被骗2400元

海西晨报

想在清明节小长假,租个女朋友一起回家,没想到遇到骗子,最终被骗走2400元……晨报记者近日从厦门市反诈骗中心获悉,市民小杨就遇到这样的骗局。

清明节小长假前夕,24岁的小杨准备回莆田老家扫墓。4月2日当天,小杨在某网站贴吧上,看到有人发布了一个帖子称可以“出租女友”。因为正好需要找个女孩陪他回老家,小杨就添加对方QQ。随后,双方以每天1000元的价格“成交”。

之后,对方以要从杭州来厦门与小杨会合后,再一起回他老家为由,向小杨索要200元“车费”。在小杨转账了这200元后,对方又以“误车费”、“服装费”等理由要求小杨转账汇款。就这样,小杨先后5次转账,总计金额达2400元。4月5日,双方约定见面的时间到了,对方又称需要先支付3天共计3000元的费用,才能和小杨见面。这时,小杨才意识到被骗,便报了警。

另外,除“租女友回家”被骗的,近日还有市民遭遇按摩色诱诈骗。4月6日1时,32岁的吴先生闲着没事,在网上搜索一番后,添加了一位“女性”微信好友。对方通过吴先生添加请求后,以“保证金”、“押金”、“安全费”等让吴先生先后转账4200元。1个小时后,吴先生的微信被对方拉黑,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遂报警。

据厦门市反诈骗中心统计,在为期3天的清明节小长假里,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共接报电信网络诈骗49起,其中电信诈骗6起,网络诈骗43起;而从诈骗类型来看,商品交易诈骗共接报13起,按摩色诱诈骗9起,贷款诈骗7起;商品交易诈骗中,以购买游戏装备、账号居多。

警方提醒市民要提高警惕,谨慎交友,不要轻信陌生人提出的转账汇款要求,以免落入骗子设置的圈套中。(海西晨报记者陈小斌实习生徐霖通讯员洪恒亮)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