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意见》近日下发。《意见》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7%,提前实现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
“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
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这七大群体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意见》提出,为他们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
对技能人才,我市将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优化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设置,向上增加等级级次,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相挂钩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在关键岗位实行特岗特薪,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机制。同时,创新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相应的职称、学历互通互认制度,落实高技能人才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龄计算、考核定级、职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与本、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政策。
此外,我市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职业院校办好涉农专业,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参加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学习,完善国家助学和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8年至2020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35万人。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每年扶持市级示范社和家庭农场50家,每家给予5万—10万元资金补助,提高农村家庭经营水平。
“六大支撑行动”——制定综合配套政策保障居民增收
《意见》提出,以创业就业促进、人力资本提升、困难群体帮扶、财产增值保值、收入分配规范、监测能力提升等六大行动为重点,制定综合配套政策,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提供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其中,在创业就业促进行动中,我市将持续稳步扩大就业规模,以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为引领,保障城镇常住人员享有同等就业权利,每年新增城镇就业13万人以上。实施现代产业工人培养等促进就业重大工程,推动更高质量就业。此外,我市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优惠、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定额扣减税款及附加优惠政策,对明显提升吸纳就业能力的企业,加大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记者吴宗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