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食药监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将一份小型餐饮备案材料确认通知书交到该区一家小型餐饮店经营者手中。这是泉州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发出的首张小型餐饮备案材料确认通知书。取得该通知书后,该餐饮店无需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开展餐饮经营活动,原本需要7个工作日才能办完的事如今现场即办,行政审批效率极大提高。
“实施小餐饮备案降低了许可准入门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下岗职工和弱势群体就业,也方便了群众的生活”,市食药监局开发区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食药监部门收到小型餐饮完整备案材料后,当场出具《小型餐饮备案材料确认通知书》,经营者即可开展餐饮经营活动。监管部门将按照“宽进严管”的总要求,强化对小型餐饮备案单位的后续监管措施,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根据泉州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市食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小餐饮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小型餐饮备案,是指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有固定店铺,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可通过提交小型餐饮材料到食药监部门进行备案,申领“身份证(即小型餐饮备案材料确认通知书)”即可营业。
据市审改办介绍,今年以来,泉州市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率先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城高新区、石狮高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对98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措施,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记者颜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