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晋江新闻网

清明节将至,全市已进入森林火灾的高危险期,为严防火灾发生,确保生态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

从3月25日至4月15日,全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紫帽山、罗裳山、灵源山、灵秀山、将军山、塔山、八仙山、崎山、大觉山、晋江市公墓区(仙塔山庄)及全市林地实行森林防火戒严管制。

戒严期间,在管制区域内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野炊、烧烤,严禁吸烟、乱丢烟头;提倡文明祭祀、祭祖扫墓,不点香烛、不焚烧纸钱、不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