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连环杀人案高承勇被判死刑了吗?白银案杀人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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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8年开始,被告人高承勇在甘肃白银和内蒙古包头共杀害11名女性。警方也从1988年第一起凶杀案件开始,就展开了侦查工作,追凶28年,终于在2016年将高承勇抓捕归案。14年杀害11人,累累命案,穷凶极恶。11起陈年旧案时间久远、跨度长,证据提取与认定的难度超出想象。要在法庭上实现正义,就不能漏掉任何一个关键证据,本台记者在案件一审不公开审理之后,独家采访了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

  公诉人:让每一项指控都有铁证支撑

  
鉴于此案重大复杂,在高承勇被批准逮捕后,白银市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甘肃省检察院的指导下,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2016年12月,当高承勇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白银市检察院迅速成立了四人公诉团队。公诉人依法对高承勇进行了多次提审,高承勇最初的作案动机是为了入室盗窃财物。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护民:“按照他自己的交代,当时家里经济比较紧张,他也面临着结婚,为了谋取一定的钱财,在他盗窃的过程当中,受害人惊醒了,受害人的喊叫声中他就掏出凶器。”

  第三起案件,也就是1997年内蒙古包头李某被害案,高承勇开始对被害人实施奸淫犯罪,在第四起案件即1998年白银女青年杨某被害案,高承勇的犯罪行为从强奸杀人又发展为割取被害人器官,作案手段愈发恶劣,频率也越来越高,仅1998年一年的时间,高承勇就作案4起。鉴于高承勇在犯罪过程中有暴露、猥亵、毁损等损害尸体等行为,公诉团队经过研究,在公安机关认定的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抢劫罪3项罪名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侮辱尸体罪。

  在讯问过程中,高承勇对自己的杀人行为辩解为,不想让被害人记住自己的长相去报案,而在公诉人看来,高承勇每一次作案的动机都不是单一的。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护民:“应该说他的动机是复杂的综合的,他的犯罪的目的也是多元的,很难说每一次作案的时候,他究竟就是为了谋财,或者是就是为了强奸,或者就是为了杀人,实际每一次案件,他的所有行为都是一气呵成,整个是一个贯通的,应该说这是一种不正常的一种心理。”

  高承勇的犯罪行为一直持续到2002年,在白银市白银区某宾馆强奸杀害朱某,是他最后一次行凶。此后的14年时间里,高承勇一直隐匿在白银市和妻儿生活在一起,直到2016年被警方抓获。对于终止作案的原因,高承勇供述,主要是作案时明显感到力不从心。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护民:“按照高承勇自己的说法,就是第一他没有这种犯罪的冲动,第二他自己的体力也跟不上,年龄也比较大,孩子们也逐步长大了,他自己也想过一个比较正常的生活,这是他后期不再作案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