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山西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8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大同市天镇县玉泉镇南园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王建飞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问题。

2016年至2017年,王建飞在受镇政府委托收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期间,将收取村民28.48万元中的17.98万元挪作个人使用。2018年1月,王建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2.忻州市五台县山泉村党支部原书记智建西套取粮食直补款问题。

2007年至2015年,智建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通过捏造6人名字虚报粮食补贴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4.82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12月,智建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3.吕梁市中阳县武家庄镇刘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白国平违规向村民收取费用等问题。

2012年至2015年,白国平在办理低保过程中,违规向贫困户收取资料复印费500多元;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向13户村民违规收取照相、资料费共6200元,并将其中3000元用于个人支出;在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核桃树补植补造工程时,指使工程承包人虚报工程款3.4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白国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晋中市平遥县朱坑乡辛村村委会原主任兼源神庙小组负责人王金明贪污挪用专项扶贫款问题。

2014年王金明在负责实施源神庙小组人畜吃水改造工程中,通过虚列用工名单挪用专项扶贫款3.5万元,并将其中的2.34万元据为己有。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王金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5.阳泉市盂县上社镇大西外村村委会原主任李连军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

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在大部分村民不知情的条件下,大西外村村“两委”擅自决定将46万元贫困资金入股到由李连军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盂县民鑫农业有限公司,弄虚作假代替贫困户签字、摁手印进行账务处理,且没有明确村集体和贫困户的权益分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李连军以杂工工资名义违规领取补助9600元。2017年12月,李连军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村党支部书记张贵林受到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

6.长治市武乡县蟠龙镇石板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锋违规确定低保对象和贫困户等问题。

2012年至2017年,王锋未经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擅自确定贫困户49人和低保对象16人;以其母亲名义虚报清运垃圾务工补助骗取国家转移支付资金880元;将发放给村民的住房解困资金1万元占为己有。2018年1月,王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7.临汾市大宁县果树中心原主任李春平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收受好处费的问题。

2012年7月至2017年11月,李春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虚列开支等手段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和专项资金共计116.35万元;在购买苹果树苗的经济往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30万元归个人所有。2018年1月,李春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处理。

8.运城市夏县胡张乡白张村党支部原书记田永革向危房改造户索要好处费等问题。

2013年至2014年,田永革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以“跑腿费”“手续费”名义向5名危房改造户索要1.06万元用于个人支出;弄虚作假以其母亲的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8万元。2017年12月,田永革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山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