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中心市区力争三年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0%

石狮日报

石狮市中心市区物业管理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出台

力争三年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0%

石狮日报3月28日讯(记者 吴汉松 通讯员 王经锵)近日,《石狮市中心市区物业管理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出台。根据方案,石狮市将力争在三年内使中心市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0%,物业服务行业水平明显提升,业主满意度明显提高。

方案明确了物业管理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强调要完善物业管理三级体系,落实部门监管协调机制,推动各相关部门主动将管理职能延伸到物业管理区域,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主体作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推动物业服务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力争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市区的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后的老旧住宅小区基本达到公共配套功能完善、面貌更新的目标。

2018年-2020年,各年度的具体目标任务是:2018年,创建4个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成立6个以上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50%以上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覆盖率达50%,物业小区卫生考评覆盖率达100%,推动物业小区购买电梯公共责任险等新模式。着手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含单位公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无公维金的商品房等)的整治摸底和试点工作;2019年,创建6个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成立10个以上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60%以上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覆盖率达60%,新建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100%实行招投标。出台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推行政策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开办费补贴制度,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和后期物业长效管理机制,中心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成效明显;2020年,创建8个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成立16个以上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70%以上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0%,建立物业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信用综合评价。中心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为实现上述目标,将重点从四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发挥业主自治作用。积极推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提高业主委员会覆盖率。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主动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组织成立。出台业主委员会监管办法,将业委员相关工作纳入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监督工作。中心市区镇(街道)可根椐小区实际情况,对业主委员会筹备、成立给予开办补贴,给予前期物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一定补助,确保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

二是规范物业企业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清单,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争先创优,通过创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提升企业自身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对整治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到位、成绩突出,并获得省级、泉州市级、石狮市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个人予以奖励。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各相关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定期对小区物业服务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

三是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完善创新管理职能。健全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小区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发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对辖区日常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作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规划实施。加强电梯安全、消防安全、行政执法等有关管理工作,完善物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小额维修资金制度。建立物业小区事务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化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打造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实现业主小区事务在线投票表决。

四是推进老旧小区整治,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对使用满15年以上的单位公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且近期未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开放小区、围合不完整或公用设施设备老化、损坏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及居民正常生活的住宅小区,明确改造原则、内容、标准、实施步骤、资金保障、验收办法。通过整治,使老旧住宅小区基本达到公共配套功能完善、面貌更新的目标。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