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意见,今年将实现全市乡镇街道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
每个街道至少设1个接种门诊
海峡都市报3月29日讯(记者 徐锡思)海都记者了解到,泉州市政府近日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加强全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在门诊设点、建档立卡、教学平台、服务收费、疫苗采购等方面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在城镇,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在农村,每个乡镇至少设置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
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面,2018年要实现全市辖区乡镇(街道)规范化门诊全覆盖;到2020年,要实现服务人口5万以上的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如小孩接种疫苗,家长只需取一次号,便可由电脑全程监控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效率。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要科学安排预防接种门诊用房,面积150平方米以上,要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并与普通门诊、病房、注射室和放射科等医疗用房保持一定距离,改善接种服务环境。
同时,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预防接种示范教育基地,人口大于100万的县(市、区)至少建设2个,以满足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学习、实践需要,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疫苗费用及储存、运输费用;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服务服、耗材费;疫苗费用按采购价格收取,其他费用按省医保办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