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男子高空电焊不慎烧毁山地 将面临刑事处罚

泉州晚报

加固广告牌,不料电焊时火星掉落酿成了一场火灾,自己则因救火摔伤。近日,这名男子来到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自首。据办案民警介绍,如果过火面积超过30亩,肇事者将面临刑事处罚。市林业局防火办提醒,3月25日至4月15日,全市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禁火期进入高火险区的,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被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事件

高空电焊不慎烧毁山地

据悉,男子洪某填是一名电焊工人,去年10月底,他受委托和工友到丰州桃源水库边的磨头山施工作业。当时风很大,洪某填站在五六米高的高空上加固一个广告牌,不料电焊时有火星掉下来,引燃旁边杂草。

洪某填回忆,起初他还没注意到,直到地面上工友提醒,他才反应过来。随后,他赶紧跳下来帮忙灭火。洪某填表示,当时他们有带几个灭火器,火灾发生时,他们想要灭火,但风太大,杂草又太多,火势迅速蔓延。灭火期间,他因摔倒断了两根肋骨,腰部刮伤,为此治疗了大半年。就这样,磨头山60来亩山地毁于一旦,经济损失14000多元。近日,洪某填伤势痊愈就前来自首。

说法

引发森林火灾或构成失火罪

2015年4月5日下午,南安人黄某(女)和儿子李某到南安市康美镇的某山场扫墓,黄某点香时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南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擅自在林区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最终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据了解,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使不构成犯罪,相关部门也将根据失火林地面积或直接财产损失的大小,予以处罚。

清明节临近,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森林防火,一旦发生火灾,相关部门将从重从快严惩肇事者,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提醒

遇到山火切忌顺风撤离

据介绍,野外起火蔓延很快,烟尘大,扑救有难度。消防部门建议,野外扫墓应尽量避免选择下午时间,在山上祭扫时不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也不能烧纸钱。

假如遇到山火怎么办呢?市林业局防火办提醒,切勿慌张,应先充分利用身边物品扑打,同时请求周围人员支援,并及时报警求助。扑救火灾时,要注意火场风力和风向,以及山火燃烧速度的变化,避免火场温度过高,造成扑救人员虚脱和休克。

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只要时间允许,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要选择已经过火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穿越火线,进入火烧过的地方即可安全脱险,切忌顺风撤离。

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为防止吸入有害气体,要就近跑到有河流(河沟)、无植被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两手放在胸部,卧倒避烟(火)。同时,为防止烟雾呛昏窒息,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扒个土坑,紧贴湿土呼吸,避免烟害。(记者 吴志明 实习生 赖章平 通讯员 王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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