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至3月15日,市旅游局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利剑行动”旅游市场整治活动,共检查旅游企业188家,检查带团上岗导游25人次,查获涉嫌违规案件10起,对10起不规范行为进行责令限期整改,对3名导游未及时佩戴导游证进行现场纠正。
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结合泉州市旅游市场的实际,重点检查涉及违法案件旅行社——是否与导游订立劳动合同、是否为导游(领队)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要求导游(领队)垫付团款或向其收取费用、是否安排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服务、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是否经游客书面同意;强迫消费购物行为及购物场所——对游客投诉反映或主动发现有强迫性消费的购物行为及场所;非法从事旅游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查处;旅行社及旅游经营单位的资质、旅游团队档案、旅游合同等。此外,结合近期旅游投诉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投诉多的旅行社或集中出现的问题。
此次检查主要通过现场查看,包括门面、旅行社的证照与宣传资料;调阅资料,调阅团队档案、财务凭证、旅游合同、电脑业务资料、线上线下旅游产品等方面;与前台的业务员个别访谈,找出问题。针对现场查找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取证;汇集问题,并反馈给旅行社及辖区旅游局,并针对问题责令改正。
检查发现,大多旅行社能按照《旅游法》的相关要求规范经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必须进行整改:部分旅行社存在个别团队档案资料不齐全、个别团队合同内容签订不够规范、个别团档案未体现领队服务费用、进购物店或参加自费项目没有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个别购物补充协议签订不规范、委托地接社没有在合同中载明、结算清单过于简单各要素没有得到体现、少部分旅行社涉嫌非法经营赴台游业务宣传行为、个别导游未持电子派团单及佩带导游证等。(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刘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