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实行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今后,老师的职称评审、评先评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都将与教师职业信用挂钩。该消息来源于厦门市教育局于昨日印发的《关于实行教师职业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
根据《通知》,厦门所有的直属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幼儿园都得落实教师宣誓、师德承诺等制度,并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等职业规范承诺书。同时,学校需据实记录教师个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履行职业信用承诺等方面的情况,纳入教师个人档案进行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而且,教育部门组织开展课题申请、财政补贴发放、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名师培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学校开展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名师培养、学术课题安排等工作,要调阅相关教师的职业信用报告。今后,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将给予支持和优先便利;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经必要的核实后,在有效期内还将给予限制。《通知》还要求建立信用申诉和修复制度。教师信用记录有异议可向记录提供单位提出申诉。(记者 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