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七种情况将被限制乘火车 动车上吸烟将禁乘180天

泉州晚报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出《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知。《意见》规定,对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等7种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各铁路运输企业将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该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记者 吴志明 实习生 赖章平 通讯员 万诗通

案例一 心情不好 动车上吸烟被处罚

来自厦门铁路公安处泉州车站派出所的数据显示,今年至今该所已处理了4起旅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的案件,去年全年则处理了20起左右。

今年2月份,陈某搭乘G1682次列车从昆明到泉州,途中因心情不好,心存侥幸躲进卫生间抽烟,没想到刚点燃香烟就引发了烟雾报警器报警。所幸列车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查明情况,并没有造成列车紧急停车等严重后果。

当晚8点多,列车停靠泉州后,民警依法将陈某带至派出所询问。在事实面前,陈某懊悔不已。最终,民警依照相关规定,对陈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泉州车站派出所提醒旅客,高铁动车全列禁止吸烟。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吸烟导致列车火灾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莫心存侥幸。

案例二 “扒门”阻止列车出发被罚款

还记得今年年初闹得沸沸扬扬的“扒门”事件吗?一位女乘客为了让迟到的丈夫上车,选择“扒门”阻止列车出发,最终被罚款2000元。

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59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违者将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也规定,扰乱车站、火车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91条也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破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七种行为责任人将被限制乘火车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铁路总公司发布《意见》指出,各领域会将已确定的因发生严重失信行为需要纳入限制乘火车高级别席位的失信人名单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给铁路总公司,由其按国家规定程序纳入限制乘火车高级别席位名单。

《意见》规定,对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和特定严重失信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乘坐火车或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其中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包括以下7种: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3.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4.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5.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6.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有上述第1、2、3、7条行为的责任人,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计算,180天期满自动移除,铁路运输企业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有上述第4、5、6条行为的责任人,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行为责任人补齐所欠票款后(自补票次日算起),铁路运输企业恢复发售车票;行为责任人补齐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内,3次发生上述第4、5、6条行为的,行为责任人补齐所欠票款90天后(含90天),铁路运输企业恢复发售车票,不补齐所欠票款,铁路运输企业不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意见》还规定,各铁路运输企业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发布限制购买车票人员名单的完整信息,有关部门的异议处理人联系方式应当同时公布。

名单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通过铁路“12306”客服电话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各铁路运输企业开始按照公示名单执行惩戒措施。被纳入限制购买车票名单的人员认为纳入错误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提起复核。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