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女子整容后容貌大变 换身份证时被要求出具整容证明

石狮日报[责任编辑:林春婷]

“派出所要求我提供一张医院开具的整容证明。”日前,市民肖女士致电12345便民服务中心反映称:自己在更换身份证过程中被民警告知需要出具“整容证明”。“我只是割了双眼皮,有那么大差别吗?”肖女士对此表示不解。昨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经了解,肖女士原是三明人,前段时间将户口迁至石狮。最近,由于需要在银行办理业务,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肖女士容貌与身份证上差别过大,无法办理,于是肖女士便来到凤里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更换手续。谁知到了派出所,因为容貌与过去相差过大,派出所民警无法为其办理身份证更换手续。

­“我们采用了‘人像比较系统’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肖女士现在的容貌与过去照片没有相似度,本着谨慎小心的态度,只能要求她补交其他证明资料。”凤里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针对肖女士所述的“只是割了个双眼皮”,派出所民警向记者展示了肖女士身份证与当下的两张照片。记者发现,两张照片相比,肖女士的容貌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眉毛更浓密了,鼻子更挺了,脸也更小了,单凭照片很难将两人联系在一起。

­据悉,因为缺乏医院出具的整容证明以证明“现在的她就是过去的她”,肖女士又是刚刚迁至石狮,辖区民警也无从考证,肖女士的身份证更换手续一度停滞,无法开展。最终,凤里派出所发现,肖女士的身份证曾在2013年更换过一次,上次更换时应该采集有“指纹”样本,经过核对指纹,肖女士最终被确认身份,顺利更换了身份证。

“如果没有之前的指纹采集,这事估计很麻烦。”凤里派出所民警对记者说,如果肖女士没有采集指纹样本,其更换身份证时需要将信息发往当地派出所进行核实,还需要家属提供笔录才行。

­据凤里派出所民警介绍,类似肖女士的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时常能见到。凤里派出所民警提醒市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进行整容一定要去正规医院并开具留存相关证明。(记者 张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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