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慧英委员提出应遏制家暴 制定反家暴法实施细则

法制日报

严慧英委员提出应遏制家庭暴力

制定反家暴法实施细则

本报讯 记者王芳 李雪 “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已两年有余,然而,通过媒体报道我们看到家庭暴力恶性事件仍屡有发生。为了进一步提升反家暴法的实施效果,提升公众法律意识、明确相关执法部门职责,我建议从不同层面制定实施细则,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副秘书长严慧英3月9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呼吁。

严慧英认为,家暴的表现形式和保护对象应该有所扩大,相关职能部门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参与执法和救助的各部门之间需要建立协同合作机制以及统计数据与监测系统来保障干预家庭暴力工作的科学性与精准性。

 

对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严慧英表示应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完善家庭暴力的定义。如对家庭暴力具体行为进行列举,明确精神暴力的具体认定标准等,以提高基层法院对家暴行为认定的统一性,并将性暴力和经济控制纳入,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暴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应予明确等。

二是明确各部门反家暴的具体职责和内容,并明确多机构联合干预家庭暴力的原则,支持和鼓励专业社会组织介入反家暴工作。

三是完善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法律援助与庇护等处置机制。实施细则要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具体程序、时限、执行程序等进行细化明确,完善强制报告制度的流程,解决好如何发现受害人以及处置、转介、后续服务的具体流程,并建立救助服务一体化的庇护机构。

四是结合家庭暴力的特点,完善家暴案件的证据制度。

五是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严重家庭暴力行为以及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实施细则中,可以将施暴人强制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儿童心理辅导和权益保护等一些反家庭暴力法中没有明确,但在实践中非常重要的法律空白点纳入其中,从而保障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严慧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