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法院推进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 融入处置新理念

泉州晚报

融入处置新理念 巧解家事千千结

在一个家中,总会有些磕磕碰碰的事情,家事纠纷也因此而起。那么该如何审好家事案件?在家事审判工作改革探索的过程中,鲤城法院大胆创新,领潮争先,以东亚文化之都泉州源远流长的“家风”传统文化为依托,结合审判规律,提炼出“亲和睦诚”家事纠纷处置新理念融入司法实践,着力实现家事审判“打破隔阂、拆解心结、重塑温情、传承家风”的最终目的,走出了一条具有浓厚闽南特色的新道路。(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杨扬)

法理结合 重建手足之情

2017年5月,李某乙来到鲤城区法院,起诉其哥哥李某甲。

李某乙说,哥哥李某甲与父亲曾经闹过矛盾,父亲去世前留下遗嘱,将名下一套房产留给自己与两个姐姐,并且标明李某甲无权平分房产。因此,李某乙要求法院确认父母留下的房产归自己所有。李某甲则称,房产是自己与父母共同出资所购,应是他与父母的共同财产,在遗产分割前应先分出属于自己的份额。另外,父亲的遗嘱无法确认真实性,母亲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且两个姐姐放弃继承权,因此他应按法定继承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利。兄弟两人对簿公堂,争执不下。

吴志婷庭长接手案件后,实地走访查明房产的使用管理现状,并利用联动机制,与鲤城区司法局海滨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黄少雄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多次释法明理,向李家兄弟解释继承法的规定,并力劝双方从房屋现状出发,共同寻求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法,珍惜血浓于水的兄弟情。经过多次调解,两兄弟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弟弟继承房产,向哥哥支付房屋补偿款10万元。

孝悌相融 再续骨肉亲情

张某、吴某成夫妻向法院提起保管合同诉讼,要求二女儿吴某兰偿还老夫妻委托保管皮箱中的10万元,以及2014年5月至2017年6月代为领取的工资,共计43万余元。

主审法官王文鑫经过初步调查,发觉看似简单的保管合同纠纷背后,隐藏着关系复杂的老人赡养问题。

面对这起双方各执一词、声泪俱下、矛盾重重的家事纠纷,王文鑫认为必须从查清事实出发,但若贸然赴街坊邻居等处了解情况,容易引起当事人反感,影响案件化解。于是,他启用鲤城法院大力推行的家事调查制度,邀请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协助现场走访调查,把握相关客观事实,并与家事调查员、调解员探讨,获得有效的化解建议。法官决定以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作为突破口,多次与老人及其三名女儿进行沟通,最终,疏通了老人与女儿之间的芥蒂。老人主动撤回对吴某兰的诉讼,矛盾得以化解。

情为纽带 回归相濡以沫

妻子吴某和丈夫林某结婚多年,共同生育了两名子女,但在子女均已成年之际,吴某却提起离婚诉讼。林某百思不得其解,认为自己珍惜家庭,用心经营婚姻,坚决不同意离婚。

承办法官林南深知此类案件的突然发生,多数存在女方在婚姻中隐忍甚久、最后在触碰底线的节点爆发矛盾的情况,便不着急安排开庭,而是邀请心理咨询师一起,花了一个下午与吴某谈心。

原来,林某去年因家庭琐事与吴某大吵一架还动手打了她,这勾起了吴某对林某婚姻不忠以及近年来双方感情愈发淡漠的不满。思考甚久后,吴某认为子女已经成年,离婚不会对子女造成影响,于是决定提起离婚诉讼。法官抓住双方当事人缺乏沟通的“症结”,将实情告知林某,并请来子女、父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林某领悟夫妻长久以来维持感情的不容易,主动解除与妻子的误会。在林某承诺改正下,吴某也愿意再给他努力修复感情的机会,两人和好。

近年来,鲤城法院逐步推进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推行家事调查制度、设立社区家事调解工作室、引入心理咨询等举措,不断健全和完善家事纠纷诉调衔接、多元化解机制,用心打造“大家事”审判品牌,取得了突出成效,获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广泛好评。至2017年12月,共审结离婚、抚养费、继承等婚姻家庭民事案件816件,涉未成年人犯罪39件,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7件,涉家事行政案件8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件,调撤率连年增长,2016年达62.58%,2017年达64.39%。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