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旅游局提醒:自助“群”旅游不具备业务资质

泉州晚报

2018年泉州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三)、(四)

自助“群”旅游 不具备业务资质

泉州网3月10日讯 (记者李菁 通讯员苏晓晖)如今,有许多旅游爱好者选择自助游,涌现出了一些户外群、车友群及有关网站,自发组织出外旅游活动。

但是,“群”这种自然组织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风险防范能力差,又规避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不仅扰乱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目前,自助“群”旅游的常见风险包括领队无资质、服务难保障;安全无保障、监管难度大;追责无依据、游客难维权。

市旅游局再次提醒广大旅游者,拒绝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旅游服务,在选择群组织上要慎重,学会分辨各种形式的“黑”俱乐部,警惕组织者以“超低价”为诱饵欺骗参与者。要做好风险防范,与组织者签订正规旅行社的旅游合同,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