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国率先推行个体工商户手机微信年报,个体工商户除了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申报年报、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还可以通过手机微信进行年报。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几分钟就可轻松完成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报送、公示2017年年度报告。记者了解到,往年报送年报的时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服务窗口办理,或先到窗口办理年报联络备案,再通过电脑登录工商红盾网站进行年报报送,部分个体工商户因种种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报。
“个体工商户微信年报系统的推出,为个体工商户带来了很大便捷。”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系统具有几个特点:一是简单易用,经营者无需下载手机年报APP,无需使用CA证书或U盾等载体,只要通过手机微信关注“福建工商”公众号,录入经营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获取验证码后即可登录,并可按照“下一步”等简单明了的提示进行申报;二是轻松便捷,经营者无需到工商所办理联络员备案,更无需提交纸质年度报告,无需电脑设备,通过手机微信即可填报年报信息,几分钟就可轻松搞定;三是节约成本,手机微信报送年报接近于零成本,省去经营者窗口纸质年报和通过U盾、联络员备案等方式电脑年报的商务成本。
也就是说,要进行年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以通过“福建工商”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菜单,再点击“个体工商户年报”菜单,进入“福建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登录页面,输入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身份证号、经营者本省手机、手机验证码进行登录并填写年报信息。已经关注“泉州工商登记”微信公众号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点击公众号的“年报专栏”,再点击“个体微信年报入口”进入年报页面。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2017年度年报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请及时申报!逾期未报送、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因“一处违法”,而“处处受限”。(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谢玲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