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到宁德任教有“福利” 购首套房可获补助40万元

福建日报

近日,宁德市下发了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操作细则。据悉,今年,宁德市将加大力度引进培养一批基础教育人才,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引进人才给予工资、住房等方面优惠待遇。

根据操作细则,宁德市将对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从市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引进的具有相应学位或职称的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员除享受该市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后前3年(36个月),由宁德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如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每人4000元/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每人2000元/月,具有本科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同时,由宁德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引进人员首套房购房补助,如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

据悉,面向引进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引进人员职称给予特岗聘用,不占所在单位职数。引进人员所需编制由宁德市编办在系统内统筹调剂。引进到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人员,所在地财政将适当增加生活补助。而上述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在乡镇服务满3年的人员,城区学校补充人员时予以优先考虑。(记者 李向娟)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