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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十一”,放假后,汤兰兰没有回家。
“妈,我怀孕了,是我爸的”。
之后,万秀玲接到了女儿电话,
万秀玲不敢相信,怀疑女儿是不是有对象了,便叫上孩子的大姑准备接女儿回家。
3天后,汤兰兰在王凤朝夫妇的帮助下,向警方亲手写了一封控告信。
而信的内容,震惊世人。
汤兰兰说,从7岁开始,她就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
汤兰兰还说:
我被爸爸强奸时,妈妈看到没管;
我被爷爷强奸时,奶奶看到没管;
我被表哥强奸时,表哥妈妈看到没管。
(汤兰兰交给警方的举报信)
汤兰兰在信的开头说,“我写这封信是为了能让我干妈、干爸为我申冤。”
这封控告信亦被法院采纳。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说实话,刚开始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和周围的人都觉得太离谱了,太夸张了,难以置信!
汤兰兰第一次被性侵时,她才7岁,还是个孩子,而强奸犯竟是她的亲生父亲!!!
除了自己的至亲——父亲、爷爷、表哥,性侵她的人还有村子里的大部分成年男性,而这样的性侵、轮奸整整持续7年!!!
汤兰兰说是父亲和母亲亲手把她推给了一帮恶魔村民,供他们玩弄。
他们在家里看黄片,爸爸说,“让我姑娘陪你们玩玩”,而妈妈说,“玩的话,可以,要给钱”,然后一人收取50元,即可跟汤兰兰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