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韩国S.M公司再次起诉,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旗下EXO组合成员黄子韬、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大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三被告停止手游代言活动,并向原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50万元。
2016年12月14日,黄子韬与SM公司之间的纠纷案终于以黄子韬的胜诉落下帷幕。
2016年6月,韩国S.M公司再次起诉,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旗下EXO组合成员黄子韬、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大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三被告停止手游代言活动,并向原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50万元。
2016年12月14日,黄子韬与SM公司之间的纠纷案终于以黄子韬的胜诉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