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非公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可再享受12元补贴

石狮日报

记者从石狮市职工医疗互助办事处了解到,今年石狮市继续对非公企业职工实施1/2缴费补贴政策。即2018年,非公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可再享受政府补贴12元,参保模式为“市财政补贴12元,市总工会补贴12元,企业为职工交纳12元,职工个人交纳12元”或“市财政补贴12元,市总工会补贴12元,职工个人交纳24元”。这意味着参加活动的非公企业职工一年只要缴交24元,就可在生病住院时最高获得5万元医疗补助金。

­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开始,非公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便享受到政府补贴12元。据统计,去年共有57544名患病的非公企业职工获得补贴。此举既保障职工福利,又有力减轻了企业负担。

­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职工基本医保的有效补充,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缴费标准和补助标准双双提高了。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类每人每期缴交金额由60元提至100元,每期最高补助限额由7万元提高至8万元;非公企业类每人每期缴交金额由36元提至48元,每期最高补助限额由4万元提高至5万元。加上大病补助标准、慰问金额、缴费补贴等方面有所提高,自去年10月1日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始办理以来,便吸引了不少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职工积极主动参保。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正在办理,全市各机关单位和企业可向市总工会集体参保。(记者 庄玲娥 通讯员 颜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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