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通报3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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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报3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8年春节将至,为持续正风肃纪,加强警示教育,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1.市规划委规划处调研员郑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占用企业车辆等问题。

2013年、2014年春节期间,郑平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共计1万元;2010年7月至2015年11月,郑平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所在企业的一部小车供自己使用,其车辆保险、维修、保养、年检等大部分费用均由该企业支付,共计2.3万元。2017年9月,郑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助理经济师陈若晶、租赁科副科长刘国水、第五工作站科员罗文等3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2年2月至2016年初,陈若晶先后11次接受服务对象现金、购物卡,共计0.75万元;2010年12月至2014年7月,刘国水先后9次接受服务对象购物卡,共计1.3万元;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罗文先后18次接受服务对象现金、购物卡,共计1.91万元。2017年9月,陈若晶、刘国水、罗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厦门水务排水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5年中秋和春节期间,张腾多次收受厦门某广告公司法人代表赠送的2套博饼购物卡、2瓶洋酒、6罐海堤茶叶,以及现金3万元,共计3.3万元。2017年3月,张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