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李小璐工作室转发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发文,表示要再次起诉诽谤言论发布者, 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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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李小璐名誉维权系列案件再次立案,自2018年2月1日本律师事务所受托将三名涉嫌严重侮辱、诽谤李小璐女士的网络用户诉至人民法院以来,仍有部分网络用户怠于删撤已发布的相关侮辱、诽谤言论。
2018年2月8日,本律师事务所受托再将两名涉嫌侵犯李小璐女士名誉权的网络用户。(新浪微博用户“越娱八卦”、“灰化肥发黑会挥发_ti”)分别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分别依法判令上述网络用户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55万元及35万元。本律师事务所受托李小璐女士再次正告相关网络用户,即刻删撤并停止发布针对李小璐女士的侮辱、诽谤言论!针对怠于停止侵权者,本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代理李小璐女士依法取证、备诉,最大程度维护李小璐女士作为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