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近日发布2017年泉州市城市空气质量通报。2017年,我市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4.5%;我市11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92.2%-98.1%,平均为96.2%,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82-3.66,主要污染物为臭氧、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
11个县(市、区)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永春、德化、安溪与石狮(并列第3)、惠安、南安、泉港、洛江、晋江、丰泽与鲤城(并列第10)。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别参考鲤城区和丰泽区。 □记者 谢曦 通讯员 李雪珍
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为呵护“泉州蓝”,过去一年,我市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加强工业大气粉尘污染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深化面源污染防治等一系列工作。
其中,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全面完成神华福能发电、鸿山热电、国电泉州热电等8台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目前均稳定运行。我市还开展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实施石化、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皮革、制鞋、纺织印染等行业治理,完成46个省级、159个市级治理项目。油气回收治理方面,全市已完成568家加油站、15座油库治理。
移动源治理方面,全年共淘汰黄标车10443辆,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省下达的8700辆淘汰任务。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市有关部门开展建筑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专项整治。
颗粒物和臭氧源解析成果初显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的步伐也在加快。2017年初,《泉州市大气PM2.5的时空分布特征及来源解析》项目研究报告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为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为理清我市环境空气中臭氧生成来源、更有效地防治臭氧污染,2017年下半年,市环境监测站又联合中科院开展《泉州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目前该项目已提交总报告初稿。
轻中度污染和臭氧污染均有分级响应措施
针对我市发生空气污染的情况以轻度污染及短时段污染为主和今年以来臭氧污染较为明显的实际,我市出台了《泉州市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并修改完善了《泉州市大气轻中度污染控制方案(试行)》,分别明确了发生AQI污染天气和臭氧污染天气时分级响应措施的启动条件、响应措施,细化了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根据相关方案,我市不仅进一步健全了区域间、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还建立了市县环保部门之间、各地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之间、环保部门与重点企业之间等多个微信工作群,可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等方式及时对实物实景、数据变化实施通报、调度,达到快速、高效和直观的防控效果。通过加强工作调度,结合预报预警,督促、部署、指导相关县市迅速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有效控制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