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日前,安溪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长坑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叶振阳等人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7年7月,安溪县纪委对县委巡察办移交的县水利局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长坑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县防汛办原主任叶振阳,晋江防洪工程安溪分公司经理、县水利局工管站原站长苏炳煌,在接受审查组谈话后找县水利局相关人员进行串供,对抗组织审查。2017年12月,县纪委分别给予叶振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苏炳煌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接受谈话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初核谈话、组织审查等组织谈话中讲真话、讲实话,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抗组织审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挺纪在前、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接受组织挽救,不警醒悔过,对抗组织审查的一查到底,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