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目前,泉州市已培育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99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26家。据估算,市级示范社将带动农民年增收1500万元。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农民合作社快速、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示范社的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建立示范社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市农业局积极开展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指定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摸清摸准申报合作社基本情况、合作社运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收益分配情况以及其他情况,逐一对照申报条件,对示范社的基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到现场考评,确保合作社示范社评选能好中选优。
2017年申报的泉州台商投资区牧恩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0家合作社已被正式命名为市级示范合作社,每家获得8万元奖励。今年,我市将继续以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实施政策扶持、完善运行机制等,努力使农民合作社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带动农户能力明显增强。(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胡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