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成立福建全省首个物业服务纠纷速裁庭

晋江新闻网

将住宅小区“疑难杂症”化解在萌芽状态

晋江新闻网1月19日讯 昨日,“晋江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纠纷速裁庭”“晋江市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中心”揭牌。据悉,这是全省首个物业服务纠纷速裁庭及调解中心,其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协会组织对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保障、引导和协调作用,健全法院、住建、物业管理协会在解决物业服务纠纷中的职能互融、优势互补、衔接互动机制,在新型小区管理领域有效落实矛盾纠纷繁简分流、诉调对接。

近几年来,随着晋江加快城镇化建设,全市新建小区陆续交房入住。截至目前,全市已有住宅小区149个,涉及居民15万人。

随之而来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迅速增长,晋江法院年受理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数从2012年的4件增长到2017年的338件,涉诉物业企业从2家增长到27家。如何有效应对化解新型小区物业纠纷增长迅速的问题,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据悉,晋江法院设立物业服务纠纷速裁庭,并与晋江市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设立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中心,将依托物业服务纠纷速裁庭发挥司法应有的引导、保障作用,与调解中心无缝对接,提前介入、简化流程、便捷诉讼、集约办理,在“分调裁”机制改革中不断提高司法效率。

“通过速裁庭和调解中心的平台作用,一方面逐步提高辖区居民市民化意识,增强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认识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不断提高全市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服务水平,让小区的建设管理成为我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成果的重要展示窗口。”晋江法院院长陈水深表示。

“物业服务纠纷速裁庭及调解中心搭建了物业企业、业委会沟通对话平台,一方面逐步提升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新型小区物业企业的服务品质,另一方面转变提高小区业主城镇化、市民化意识,自觉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实现‘以缴费享服务、好服务促缴费’良性循环。”晋江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调解中心为基础,积极向综治、公安、环保、行政执法等其他部门延伸,构建统筹兼顾、齐抓共管的物业服务纠纷协调和新型小区管理工作新格局,推动法治小区建设。”

据了解,该机构由晋江市人民法院、晋江市住建局、晋江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成立,并分别派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协调处置。机构下设联络组和调解组,建立工作机制,确定“分、调、裁”案件范围,即分流、调解、审理,凡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立案前均分流至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则转入法院立案,依照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记者_胡志法 蔡斯洵 通讯员_尤燕玲)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