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林生斌在申请书中申请公开信息共9项,包括:1、省市消防部门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 2、起火建筑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的证据;3、 起火建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证据;4、起火建筑小区消防设施设置和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证据; 5、此起火灾扑救的战评与总结报告(文字、图表、照片、录像);6、此起火灾火警接处警的录音计时记录;7、火灾现场指挥员下达的命令、指示和贯彻执行情况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8、抢救申请人妻子和三个孩子行动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9、采取火场侦察、灭火力量部署、战斗展开、破拆和火场供水等灭火措施的文字记录或者现场录音摄录像和照片。
公安消防部门曾表态:物业消防管理不到位、处置能力不足
去年7月,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参谋长陈骏华曾就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接受过媒体采访,并对相关质疑进行了解释说明。
陈骏华曾提到,在救援过程中,出现了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无法对火势进行有效打击,内攻推进困难,以及在启动消火栓泵和消防车给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加压后,水压均无明显变化的情况。而且小区使用的消火栓水泵接合器锈死,消防车无法通过接合器向大楼管网供水,仅依靠屋顶水箱,无法满足长时间持续供水灭火需要,水枪压力不足。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给灭火救人行动带来了影响。
放火保姆律师曾退庭抗议 质疑火灾调查过程
去年12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纵火案时,保姆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曾当庭提出质疑,据案件的案卷显示,公安机关没有对第一批进入火场的消防员收集证据。在参与灭火的84名消防部队人员中,只收集了两名消防员的证言,而且这两名消防员是第二批进入灭火现场的。
党琳山还提到,本案现场没有监控,大火扑灭后能提取的证据也非常少,相关证人证言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但对于他提出要求38名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法官却全部予以驳回,对此,他不能理解。
最终,党琳山退庭抗议,案件审理中止,审判长宣布延期开庭。